出车祸后受害方可以要求怎样的理赔?


出车祸后,受害方的理赔问题是很多人关心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可以要求的理赔内容。 首先是一般伤害赔偿。这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医疗费是指因治疗车祸所受伤害而产生的费用,需有医疗机构的相关凭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收入状况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费则是受害人需要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宿费是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除了上述一般伤害赔偿项目外,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若受害人不幸死亡,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一般伤害赔偿项目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