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检察院核准追诉是什么意思?

我在看法律新闻的时候,看到了‘检察院核准追诉’这个词,不太明白它到底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这种情况,对当事人会有什么影响。希望能有人给我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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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核准追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检察院核准追诉是一种特殊的法律程序。简单来说,在正常情况下,犯罪行为过了一定的时间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这个时间就是追诉时效。但对于一些特殊的犯罪,即便过了追诉时效,经过特定的程序,还是可以继续追究的,而这个程序中很关键的一步就是要经过检察院核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正常过了二十年就不再追诉了。但要是司法机关觉得这个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有必要继续追究刑事责任,就会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来决定是否核准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进行核准时,会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考量。比如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是不是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的表现,有没有逃避侦查、拒不认罪等情况;以及当前社会的治安状况、民众的意愿等。如果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了追诉,那么司法机关就可以继续对犯罪嫌疑人展开刑事诉讼程序,让其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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