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核准追诉是什么意思?
我在看新闻的时候看到了‘检察机关核准追诉’这个词,不太明白它具体指的是什么。我想知道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法律程序,在什么情况下会用到,对当事人会有什么影响呢?
展开


检察机关核准追诉是一种特殊的法律程序。一般来说,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避免证据的灭失,同时也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法律规定了追诉时效。追诉时效就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一般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但是,有些犯罪行为性质恶劣、危害极大,如果不追究刑事责任,会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尊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检察机关进行核准追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当案件超过了上述规定的追诉时效,但又必须追诉时,就需要启动检察机关核准追诉程序。公安机关在认为需要追诉的情况下,要写出书面报告,连同案卷材料一并报送省级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再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必要追诉的,会将案件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全面审查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核准追诉。如果核准,案件就可以继续进行刑事诉讼程序;如果不核准,就不能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这样的程序既保证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兼顾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