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开门别人撞上死亡,开门者需要进行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开车停在路边,打开车门时,有个人骑车直接撞上来了,结果那人不幸死亡。我很害怕,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要不要对他的死亡进行赔偿,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来问问。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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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车子开门导致他人撞上死亡,开门者很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甚至法律责任。我们先从民事赔偿责任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开门者在开门时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比如没有观察后方情况,导致他人撞上死亡,这就存在过错,需要对死者及其家属进行民事赔偿。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一般来说,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侵权人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接着说说刑事责任。如果开门者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就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过,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比如开门者的过错程度、事故发生的原因等。如果经认定,开门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且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总之,车子开门致人死亡是一个比较严重的情况,开门者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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