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只改孩子名不改姓氏是否需要对方同意?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现在想给孩子改个名字,但不改变姓氏。我担心这事儿得经过孩子爸爸同意,要是他不同意我就没办法了。所以想问问,这种只改名字不改姓氏的情况,在法律上需不需要孩子另一方家长的同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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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离异后只改孩子名不改姓氏也是需要对方同意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姓名权的概念,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孩子虽然是未成年人,但他们同样拥有姓名权。而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涉及到孩子姓名变更等重大事项时,需要共同协商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同时,《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也就是说,即使只是改变孩子的名字而不涉及姓氏的变更,也需要父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这是为了保障双方对孩子的监护权利,避免一方擅自变更孩子姓名可能带来的纠纷和对孩子权益的影响。所以,如果离异后想给孩子改名字,最好和对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取得对方的同意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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