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伤护理费申请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在成都申请工伤护理费,需要了解相关的条件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工伤护理费。工伤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所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来承担。这是对工伤职工的一种保障,帮助他们解决因工伤导致生活不便而产生的护理支出。 关于申请条件,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成都市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这就意味着,第一步需要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只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存在生活自理障碍,需要护理的,才可以申请工伤护理费。 在成都,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有所不同。职工和用人单位要密切关注当地社保部门的规定和通知,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进行申请。同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申请过程顺利进行。这样,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才能及时享受到工伤护理费的待遇,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