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成年后父母离婚还有争夺权吗?
我家孩子已经成年了,现在我和孩子他爸打算离婚。我就想问问,在孩子成年的情况下,我们离婚还存在对孩子的争夺权问题吗?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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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孩子成年后父母离婚是否有争夺权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法律的角度,结合相关规定来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争夺权”在这种语境下通常指的是抚养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里所提及的子女抚养问题,主要是针对未成年子女。当子女成年之后,从法律层面来讲,他们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对自己的生活和选择有自主决定权。他们不再需要父母在法律意义上的抚养。也就是说,父母对于成年子女不存在抚养权的争夺问题。成年子女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生活方式和居住地点,无论是与父亲、母亲共同生活,还是独立生活,或者与他人共同生活,都由其自己决定,父母不能像争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那样去“争夺”成年子女。总之,孩子成年后父母离婚,不存在法律意义上对孩子的争夺权。因为成年子女有自己独立的意志和选择能力,父母应尊重他们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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