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突然跑到路上被撞,责任该由谁承担?


在小孩突然跑到路上被撞的情形中,责任的判定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如果机动车一方正常行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等行为,而小孩突然冲到路上,这种情况下小孩的监护人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小孩通常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小孩的安全,防止其做出危险行为跑到路上。如果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导致小孩突然跑到路上被撞,监护人就需要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然而,如果机动车一方存在超速、闯红灯、酒驾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即便小孩突然跑到路上,机动车一方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小孩突然跑到路上被撞,机动车一方有过错,就要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也可能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在实际的事故处理中,交警部门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调查取证,根据现场情况、车辆行驶轨迹、车速、刹车痕迹等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各方责任。责任认定书是后续处理赔偿等问题的重要依据。所以,当遇到小孩突然跑到路上被撞的情况,应该及时报警,保护好现场,等待交警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