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以后要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现在面临确定抚养费的问题,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抚养费数额是怎么规定的,也不知道该要求他给多少合适,怕要多了他不同意,要少了又不够孩子生活开销,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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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父母离婚后给孩子抚养费的数额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也就是说,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比如孩子的日常生活开销、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其次,要考虑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如果一方收入较高,那么他承担的抚养费可能相对多一些;如果收入较低,则可以适当少承担。最后,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一个重要因素,生活水平较高的地区,抚养费数额可能会相对高一些。如果双方能就抚养费数额达成一致,那可以按照协议执行;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就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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