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先于父母死亡是否还有继承权?
我家有兄弟姊妹几个,其中一个哥哥先于父母去世了。现在父母也离世,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我就想知道,这个先去世的哥哥还能不能有继承权啊?他之前也尽了不少赡养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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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继承权指的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当继承人去世,其民事权利能力就终止了,也就不能再作为继承人继承遗产。然而,在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这种特殊情形下,法律有特别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这就是说,虽然先去世的子女本身因为死亡而丧失了继承资格,但他的直系晚辈血亲,像子女、孙子女等,可以代替他去继承原本他应得的那份遗产。 代位继承有几个关键要点需要注意。首先,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其次,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比如,假如父母有三个子女,其中一个先去世了,这个先去世子女有一个孩子,那么在父母遗产继承时,这个孩子就可以代位继承其父亲(即先去世的子女)原本应得的三分之一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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