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竞争法视野下的商业秘密是怎样的?


在我国竞争法视野下,商业秘密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不为公众所知悉”,简单来说,就是这些信息不是大家都能轻易获取到的,具有一定的秘密性。比如一家企业研发出的独特生产工艺,只有企业内部少数核心人员知晓,外界并不知道,这就符合“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特点。“具有商业价值”意味着这些信息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像企业的客户名单,通过这些名单可以进行精准营销,从而获得更多的业务和利润,这就是具有商业价值的体现。“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例如企业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限制员工对外泄露企业的相关信息;或者对重要的商业资料设置访问权限等,这些都是采取保密措施的方式。 在竞争法中,保护商业秘密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重要内容。如果有人违反规定侵犯商业秘密,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此外,除了民事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可能会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之,在我国竞争法视野下,商业秘密受到严格的保护。企业和个人都应该尊重他人的商业秘密,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