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试用期有哪些强制性规定?
我找了份新工作,公司说有试用期,但没说具体多久。我不太清楚试用期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比如试用期最长能多久,期间工资怎么算,公司能不能随意辞退我等等。想了解下我国法律对试用期都有哪些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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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试用期的强制性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试用期的期限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这意味着,试用期的长短是和劳动合同期限挂钩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延长试用期。 其次是试用期的工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明确,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保障了试用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避免用人单位以低工资剥削劳动者。 再者是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必须有法定的理由。 此外,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防止了用人单位通过只约定试用期来规避法律责任。 总之,我国法律对试用期的规定是为了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双方在公平、合法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在遇到试用期相关问题时,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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