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辞职手续办理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重庆市,辞职手续的办理规定其实是依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同时也会有一些地方的执行细则。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处理辞职相关事宜的重要法律依据。它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劳动者而言,有不同的辞职情况和相应的手续要求。 一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这种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辞职事宜达成一致后,通常需要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工资结算、工作交接等事项。 二是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你不是与单位协商一致,而是主动辞职,在正式员工的情况下,需要提前三十天向单位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这三十天是给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接替工作等的时间。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通知的方式最好是书面的,这样可以有记录,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三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如果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用人单位过错的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辞职手续时,还涉及到工作交接、工资结算、社保和档案转移等事项。工作交接方面,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关于工资结算,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而社保和档案转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总之,重庆市辞职手续办理要遵循国家法律规定,在不同情况下按相应的流程和要求操作,以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