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我家里人涉及一起案件,目前被羁押着。我想了解一下,在什么样的情形下能为他申请取保候审呢,法律上对此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呀,我真的很希望能让他早点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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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方式,保证自己遵守相关规定,然后可以暂时不用被关押在看守所等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取保候审: 第一种,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比如一些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可能就符合这种情况。 第二种,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来判断是否会发生社会危险性。例如,犯罪嫌疑人平时表现良好,此次犯罪是初犯,且有明显的悔罪态度,积极配合调查等,就有可能被认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第三种,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比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的心脏病、癌症等疾病,需要长期就医治疗,或者是怀孕的妇女、正在哺乳婴儿的母亲,在保证不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第四种,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有时候案件侦查、审查起诉等程序可能会比较长,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时间已经达到或接近法律规定的期限,但案件还没有办结,这时就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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