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自己遵守规定,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从而暂时不被羁押的一种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第一种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这些刑罚相对较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危险性较小,所以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第二种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比如不会再实施犯罪、不会干扰证人作证、不会毁灭证据等,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第三种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对于这类身体有特殊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在确保不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前提下,可以取保候审。比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的心脏病,需要定期就医治疗,这种情况下就可能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第四种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候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的时间比较长,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但案件还没有办结,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就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向办案机关提出,并且要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办案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