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可免于刑事处罚的有哪些情况?


醉驾,通俗来讲就是在醉酒的状态下驾驶机动车。从法律定义上说,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就属于醉驾。一般情况下,醉驾会涉及危险驾驶罪,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有可能免于刑事处罚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具体来说,可能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一是挪动车位型,比如驾驶人饮酒后,出于挪动车位的目的,短距离驾驶机动车,而且没有发生危害后果。这种情况下,因为驾驶人主观上没有在道路上长时间、长距离行驶的故意,危害相对较小。二是救治病人型,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并且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这是出于救助他人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都相对较低。三是睡觉休息型,驾驶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的。说明驾驶人有一定的自我约束和纠错意识,避免了可能进一步发生的危险。四是隔时醉驾型,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中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的。虽然酒精含量达到了醉驾标准,但驾驶人在时隔一段时间后才驾车,其意识状态可能相对清醒一些,危险性也有所降低。五是尚未驶出型,驾驶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由于还未真正进入行驶状态,对公共安全的现实危害较小。 不过,即使存在上述可能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最终是否能免于刑事处罚,还是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来综合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