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二手房买卖无效且可以退房?


在二手房交易中,了解哪些情况下买卖无效且可以退房是非常重要的,这有助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情形及法律依据。 首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比如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那么该合同自始无效,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其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合同也可能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例如未成年人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如果其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该合同无效,购房者(如果符合这种情况)可以退房。 第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比如卖家故意隐瞒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房屋已被抵押等情况,使购房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并且损害国家利益时,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该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第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例如卖家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抬高房价欺骗购房者,这种行为损害了购房者利益,符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合同无效,购房者可退房。 第五,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比如为了逃避债务而进行虚假的二手房买卖,这种合同是无效的,购房者有权主张退房。 第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如果二手房买卖涉及到违反公共道德、破坏公共秩序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合同也会被认定无效,购房者可要求退房。 最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比如房屋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明,不符合交易条件却进行买卖,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退房。 总之,当出现上述这些情况时,二手房买卖会被认定无效,购房者可以依法要求退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购房者应仔细审查合同及房屋相关情况,避免陷入无效合同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