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正常情况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是有限责任制度的体现。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股东可能要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
首先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股东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使公司失去独立承担责任的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就可以要求股东承担无限责任。
其次是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如果股东没有按照规定出资,即出资不实,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那么该股东除了要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再者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缺乏股东之间的相互制约,为了防止股东滥用公司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所以法律要求股东承担更严格的举证责任。
另外,在公司清算过程中,如果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股东要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后,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总之,股东在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避免因不当行为而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8个最新问题
被恶意造谣可以报警吗
非法放贷诈骗罪会如何判刑?
夫妻离婚住房该如何分割?
六险一金是从工资里扣吗?
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属于民营企业?
异地户口高考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从事集体用餐配送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吗?
税收滞纳金算罚没支出吗?
婚后无性生活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欠钱2年之后还能起诉吗?
出车祸后一个是肇事者,另一个是什么?
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费如何计算?
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如何界定?
诉前财产保全的民事诉讼怎样确定管辖法院?
最高检规定的哪五类刑事申诉案件可异地审查?
工伤认定应该由谁来申请呢?
约定子女抚养权的婚前协议是否有效?
持刀入室抢劫被户主误杀,户主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已为您展示了 18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