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是在特定情况下股东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法律手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的情形。 第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这里的经营管理严重困难,不仅仅指公司在经济上出现亏损,还包括公司内部管理机制失灵,比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决策机构无法正常运转,股东之间长期冲突,无法就公司事务达成有效决议等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第二,当公司的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它规定了公司的基本运营规则和发展方向。如果章程中明确设定了公司的营业期限,当这个期限到期,或者出现了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况,股东就有权利依据章程申请解散公司,这体现了公司自治的原则。相关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其中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第三,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时,公司也应解散。这通常是因为公司违反了法律法规,受到了行政机关的处罚。比如公司存在严重的违法经营行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此时公司就无法再继续合法经营,股东可以申请公司进入解散程序。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中也有明确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第四,人民法院依照股东的请求判决公司解散。当公司出现上述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等情况,股东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如果认为公司确实符合解散条件,就会判决公司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