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的情形有哪些?

我自己开了家小店,对税务方面不太懂。想知道在哪些情况下,税务机关会有权核定我小店的应纳税额呢?我担心万一不小心触发了这些情况,影响到正常经营,所以想提前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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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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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这是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确保税收公平合理征收的重要措施。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的几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账簿是企业记录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重要工具,如果企业按照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税务机关就难以通过正常的查账方式来确定其应纳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比如一些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很小,业务简单,按照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税务机关就会采用合理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第二种情形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设置账簿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如果纳税人不按照规定设置账簿,税务机关无法准确掌握其经营收入、成本费用等情况,也就无法按照正常的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对于这种情况,税务机关有权进行核定。例如某些企业为了逃避纳税义务,故意不设置账簿,税务机关就会介入核定其应纳税额。 第三种情形是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账簿和纳税资料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的重要依据,纳税人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会导致税务机关无法了解其真实的经营情况和纳税能力。依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比如有的企业为了掩盖偷税行为,销毁相关的账簿和资料,税务机关就会根据其他线索和合理方法来核定其应纳税额。 第四种情形是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如果企业的账簿记录不规范、不准确,或者相关的凭证缺失,税务机关无法通过查账来准确计算应纳税额。《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此时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例如一些企业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导致账目混乱,成本、收入和费用无法准确核算,税务机关就会进行核定。 第五种情形是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按时办理纳税申报是纳税人的基本义务,如果纳税人不按照规定申报纳税,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仍不申报,税务机关就无法掌握其应纳税情况。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比如有的纳税人故意拖延申报纳税,经多次催促仍不申报,税务机关就会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 第六种情形是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如果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额明显低于其实际的纳税能力,且不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证据,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这也是《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所规定的内容。例如,企业在销售商品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申报销售收入,又无法说明合理理由,税务机关就会核定其应纳税额。 总之,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是在纳税人无法提供准确纳税信息或者存在不履行纳税义务行为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征管措施。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设置账簿、准确记录经营情况、按时办理纳税申报,以避免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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