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事诉讼原告必须出庭的情形有哪些?

我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告,不太清楚在哪些情况下是必须要本人出庭的。之前以为委托了律师自己就不用去了,但听人说有些情况必须本人到。想了解下法律上规定的原告必须出庭的具体情形,免得误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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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原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自己并非必须出庭。但存在一些特定情形,原告是必须出庭的。 首先,离婚案件中原告通常必须出庭。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到夫妻双方的身份关系以及感情状况等问题,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是为了让法院能够直接了解原告对于离婚的真实意愿和具体情况,以便做出准确的裁判。 其次,法院认为原告必须出庭才能查明案件事实的情况。在某些案件里,如果案件事实比较复杂,涉及到一些只有原告本人才能说清楚的关键情节,比如一些涉及个人经历、情感、特殊交易背景等情况,法院为了查明真相,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可能会要求原告出庭。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这一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有明确体现,该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所以,原告在收到法院要求出庭的通知后,应按照规定按时出庭,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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