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无效合同的情形和标准是什么?


在法律中,无效合同指的是虽然合同已经成立,但是因为严重欠缺有效要件,所以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以下为您介绍五种常见的无效合同情形和判断标准: 第一种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让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胁迫则是通过威胁、逼迫等方式,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若损害到国家利益,合同无效。例如,企业为了骗取国家补贴,伪造材料与政府部门签订合同,这就属于此类无效合同。 第二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非法勾结,为了谋取私利而共同订立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公司的采购人员和供应商勾结,故意抬高采购价格,拿回扣,损害公司的利益,这种合同就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三种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这种情况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内容是非法的。例如,为了逃避债务,将自己的财产以低价转让给他人,并签订买卖合同,表面上是正常的交易行为,但实际上是为了逃避债务,这种合同就是无效的。 第四种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内容如果违反了社会公共道德、公共秩序等社会公共利益,那么该合同也是无效的。比如,签订的合同涉及到贩卖毒品、色情交易等违法活动,这些合同显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是无效的。 第五种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必须遵守的,如果合同的内容违反了这些规定,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如果没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该合同就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