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欠款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我有一笔欠款,对方一直拖着不还。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太清楚诉讼时效的问题。我担心过了时间就没法起诉了,想了解一下民法典里关于欠款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中间有没有可能中断之类的。
展开


在法律中,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在该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其给付义务的法律制度。通俗来讲,就是如果债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向债务人主张自己的权利,过了这个时间,债务人就有可能在法律上不用还钱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对于欠款纠纷而言,一般的诉讼时效就是三年。 这个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比如,借款合同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债权人就知道自己的权利可能受到损害了,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从债权人要求还款而债务人拒绝还款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同时,诉讼时效也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向债务人催过款,或者债务人答应还钱了,又或者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了,那么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而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待中止时效的事由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