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雨棚违建是如何规定的?
我家想在窗户外面搭建个雨棚,但又怕属于违建。不太清楚民法典里对于雨棚违建是怎么界定的,想知道搭建雨棚在什么情况下算违建,什么情况不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明确这些,免得自己一不小心就违法了。
展开


在了解《民法典》对雨棚违建的规定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违建”的概念。违建,简单来说就是未经相关部门许可,违反法律法规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一般判断是否属于违建,主要依据的是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过《民法典》从相邻关系等角度,也和雨棚违建问题有所关联。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如果搭建雨棚的行为影响到了相邻方的合法权益,比如影响了邻居的采光、通风,或者对邻居的安全造成了潜在威胁等,即使雨棚本身可能没有违反城乡规划方面的规定,也可能引发民事纠纷。从这个角度讲,邻居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这条规定,要求搭建方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 而关于雨棚是否属于违建,更直接的法律依据往往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搭建雨棚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那么通常就会被认定为违建。 所以,在搭建雨棚时,一方面要遵守《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确保取得必要的许可;另一方面,也要考虑《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避免因搭建行为给邻居带来不利影响,否则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