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赠予的院子里建阳光房是否属于违建?
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说院子是赠予我的,我想在院子里建个阳光房,但是又担心这属于违建。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想问下在这种赠予的院子里建阳光房到底属不属于违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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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在购房赠予的院子里建阳光房是否属于违建,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违法建筑。违法建筑指的是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于在赠予院子里建阳光房,如果所在区域属于城市、镇规划区,那么通常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使院子是购房时赠予的,也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建设。如果没有办理相关许可证就建设阳光房,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建。 不过,不同地区对于违建的认定标准和管理力度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对于一些小型的、不影响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的简易阳光房,可能管理相对宽松;但在一些管理严格的地区,只要不符合规定建设的都可能被认定为违建。所以,在建设阳光房之前,最好先向当地的规划部门或相关管理机构咨询,了解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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