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理业务有哪些分类?


国际保理业务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商以赊销、承兑交单等方式销售货物时,保理商买进出口商的应收账款,并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以下为你介绍国际保理业务的主要分类: 首先,按照保理商是否承担买方的信用风险,可以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有追索权保理是指在应收账款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保理商可以向债权人(出口商)行使追索权,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这意味着即便保理商受让了应收账款,若买方因信用以外的原因(如货物质量问题)不付款,保理商仍可向出口商追回已付的款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有追索权保理的,保理人可以向应收账款债权人主张返还保理融资款本息或者回购应收账款债权,也可以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则是保理商承担买方的信用风险,在应收账款到期无法收回时,保理商不能向债权人行使追索权。不过这里的信用风险一般是指买方因自身信用问题无力付款,若因货物质量等非信用原因导致拒付,保理商仍可能向出口商追偿。 其次,根据是否将保理业务通知进口商,可分为公开型保理和隐蔽型保理。公开型保理是指出口商将应收账款转让事宜通知进口商,进口商知道保理商的存在,并直接向保理商付款。这种方式较为常见,能使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更加明确。隐蔽型保理则是出口商不将应收账款转让事宜通知进口商,仍由出口商向进口商收款,再转交给保理商。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进口商发生严重逾期等特定情形时,才会向其披露保理关系。目前虽然法律未对隐蔽型保理有明确规定,但在商业实践和司法实践中也被认可,不过需注意相关的通知义务和风险防范。 再者,按照保理商的数量,可分为单保理和双保理。单保理是指仅涉及一家保理商的保理业务,通常是出口保理商直接为出口商提供服务,在一些简单的国际贸易场景中较为常用。双保理则涉及两家保理商,即出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与出口商签订保理协议,进口保理商负责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评估和应收账款的催收等。这种模式在国际保理业务中更为常见,能更好地利用不同地区保理商的优势,降低风险。双保理模式有助于出口商利用进口地保理商的资源和优势,更好地管理应收账款和防范风险。 此外,依据保理业务提供的服务范围,还可分为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融资保理是保理商为出口商提供资金融通,在受让应收账款后,立即或在一定期限内向出口商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项,以满足出口商的资金需求。非融资保理则主要提供销售分户账管理、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服务,不提供资金融通。这种分类方式体现了保理业务在满足企业不同需求方面的多样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状况、风险管理需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保理业务类型。 了解国际保理业务的分类,有助于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保理方式,降低交易风险,提高资金流转效率。同时,在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时,各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业务的合法合规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