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6年分手后财产该如何分配?


同居6年分手后财产的分配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是个人财产部分,各自拥有的私人物品,比如个人的衣物、首饰等,这些属于个人专属物品,无需分割,直接归原权利人。要是有特别约定的话,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双方之前签了协议,规定某件物品归谁,就按协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尊重当事人之间合法有效的约定。 接着是共有财产。如果是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像房产、车辆等,要是能拿出证据表明是按份共有的,那就按照各自出资的比例来分割。比如买房时,一方出了60%的钱,另一方出了40%,那分割房产时就按这个比例来。要是拿不出证据来证明出资比例,就按照共同共有来处理,一般是平均分配。此外,同居期间双方通过劳动得到的工资、奖金之类的,以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只要没明确说只给其中一方的,一般都被看作共同财产来分割。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双方符合事实婚姻条件,那么此类共有财产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来处理。也就是说,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交由法院进行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在实际分割时,还得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双方对家庭的贡献,这里的贡献不仅是经济上的,还包括对家庭事务的操持等。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把大量精力放在照顾家庭上,没有外出工作获取工资奖金,那么在分割财产时,虽然工资奖金等不是他/她的劳动所得,但也要综合考虑他/她对家庭的付出,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合理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 相关概念: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别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共同共有: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