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购房合同陷阱有哪些?


在购房过程中,购房合同是保障买卖双方权益的重要文件。然而,其中可能存在一些陷阱,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常见的购房合同陷阱。 首先是面积误差陷阱。开发商有时会在房屋面积上做文章。比如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和实际交付的面积存在较大误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有些不良开发商可能会故意模糊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让购房者在面积误差出现时陷入不利境地。 其次是质量问题陷阱。部分合同对于房屋质量问题的描述含糊不清,对质量标准和维修责任没有明确界定。例如,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出现哪些质量问题时,开发商应承担怎样的维修责任和赔偿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如果合同中质量条款不清晰,购房者在遇到房屋质量问题时,可能会面临维权困难。 再者是交房时间陷阱。合同中可能会对交房时间设置不合理的条款。比如开发商可能会在合同中设置一些免责条款,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可以无限期延迟交房,却对不可抗力的定义过于宽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但有些开发商可能会将一些不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也纳入其中,导致购房者不能按时入住。 另外还有产权办理陷阱。合同可能没有明确规定开发商办理产权证书的时间和违约责任。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如果合同未明确相关内容,购房者可能会面临产权证书长时间无法办理的问题。 最后是配套设施陷阱。开发商可能会在宣传中夸大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但合同中对于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交付时间等内容却没有详细约定。当购房者入住后发现配套设施与宣传不符时,由于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维权会比较困难。 总之,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不明确的地方及时要求开发商解释清楚,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避免陷入购房合同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