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中有哪些常见的问题?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实际操作中,赠与合同存在一些常见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赠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一般来说,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也表示接受,合同即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就成立了。不过,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比如不动产,仅仅合同成立还不够,还需要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才能完成赠与的生效。像房屋赠与,就需要办理过户登记,否则房屋的所有权不会转移。 其次是赠与的撤销问题。赠与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任意撤销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这是《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法定撤销则是在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依据的是《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再者是赠与的附义务问题。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这在《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和第六百六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 另外,关于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一般情况下,赠与人不承担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但是,如果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总之,在签订赠与合同前,双方都应该清楚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