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事项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双方争议事项进行居中公断的一种处理方式。下面为您介绍常见的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事项。 工资类争议是常见的仲裁请求事项之一。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的情况时有发生,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应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却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劳动者也可以在仲裁中请求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也是常见请求。当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社会保险方面,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工伤待遇问题也较为常见。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工伤,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伤待遇,劳动者可以在仲裁中请求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待遇的支付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 此外,关于年休假、病假、婚假等带薪休假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带薪休假,劳动者也可以在仲裁中提出请求,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等。总之,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理提出仲裁请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