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与抢夺罪有哪些共同点?


在探讨侵占罪与抢夺罪的共同点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两个罪名的基本概念。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而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两者存在共同点。侵占罪和抢夺罪都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心里就想着把别人的财物据为己有。比如,在侵占罪中,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占为己有,就是出于非法占有的故意;在抢夺罪中,行为人乘人不备夺取财物,同样也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一主观故意是构成这两种犯罪的重要条件之一,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规定这两个罪名时,都明确了主观上的非法占有意图。 在犯罪客体方面,侵占罪和抢夺罪也有相似之处。它们都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公私财物所有权是指财物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无论是侵占罪中对他人财物的非法占有,还是抢夺罪中对公私财物的公然夺取,都使得财物所有人对财物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例如,甲将乙委托其保管的名贵手表占为己有,这就侵犯了乙对手表的所有权;丙趁丁不注意抢走了丁的手机,同样也侵犯了丁对手机的所有权。 另外,从法律后果来看,侵占罪和抢夺罪都属于刑事犯罪,行为人一旦构成犯罪,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侵占罪,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抢夺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表明,两种犯罪都会受到刑法的制裁,以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私财物的安全。 综上所述,侵占罪和抢夺罪在主观故意、犯罪客体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共同点。了解这些共同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区分这两种犯罪,也能在日常生活中增强法律意识,避免陷入违法犯罪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