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证遗嘱”与“见证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我想立一份遗嘱,了解到有公证遗嘱和见证遗嘱这两种方式,但不太清楚它们之间具体有啥区别。我就想知道这两种遗嘱在效力、订立程序、费用等方面到底有啥不一样,哪个更适合我,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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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证遗嘱”与“见证遗嘱”存在多方面的区别,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定义不同。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简单来说,就是遗嘱人把自己立的遗嘱拿到专门的公证机构,让公证机构来证明这份遗嘱是真实有效的。而见证遗嘱,是指由遗嘱人邀请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遗嘱形式。它主要依靠见证人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从订立程序上看,公证遗嘱的程序相对严格。遗嘱人需要亲自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公证员会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询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最后出具公证书。见证遗嘱则是遗嘱人找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由其中一人代书遗嘱内容,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在效力方面,过去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根据以前《继承法》的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但《民法典》实施后,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当存在多份遗嘱时,以最后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为准。 费用上,公证遗嘱通常需要缴纳一定的公证费用,费用标准各地可能有所不同。而见证遗嘱如果是找普通公民作为见证人,一般不需要支付费用,但如果是找律师等专业人士见证,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服务费用。 在证据力方面,公证遗嘱因为经过公证机构的严格审查和证明,在法院等机构更容易被采信。见证遗嘱的证据力则取决于见证人的资格和见证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见证人不符合要求或者见证过程存在瑕疵,可能会影响遗嘱的效力。 综上所述,“公证遗嘱”和“见证遗嘱”在定义、订立程序、效力、费用和证据力等方面都存在区别。在选择时,遗嘱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经济状况、遗嘱的复杂程度等,来决定采用哪种遗嘱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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