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中常见的八大陷阱是哪些?


在购房过程中,存在着不少可能损害购房者权益的陷阱,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买房中常见的八大陷阱。 陷阱一:虚假宣传。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吸引消费者,常常会对楼盘进行夸大其词的宣传,比如承诺小区内会有配套的优质学校、大型商场等,但实际交房时却并未兑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购房者遇到此类情况,可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陷阱二:定金陷阱。有些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时,会要求购房者缴纳定金,并规定如果购房者在一定期限内不签订正式合同,定金不予退还。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开发商故意设置不合理条款,导致购房者无法签订合同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购房者在缴纳定金前,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 陷阱三:合同陷阱。购房合同条款往往较为复杂,一些开发商会在合同中设置一些不利于购房者的条款,比如不合理的违约责任、面积误差处理方式等。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及时要求开发商解释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陷阱四:面积缩水。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且缩水情况较为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陷阱五:质量问题。房屋可能存在诸如墙体裂缝、漏水、隔音差等质量问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购房者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 陷阱六:延期交房。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给购房者带来不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陷阱七:产权问题。有些房屋可能存在产权纠纷,比如开发商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导致购房者无法正常办理产权证书。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陷阱八:物业服务问题。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承诺的物业服务标准与实际不符,比如小区卫生状况差、安保措施不到位等。购房者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其提高服务质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总之,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要保持警惕,仔细审查相关文件和条款,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