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时工人工资如何补偿?


当公司破产时,工人工资的补偿是一个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重要事项。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及补偿流程。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这意味着,工人工资处于清偿的优先地位,在支付完破产相关的必要费用后,就会优先补偿工人工资。 对于工资补偿的范围,不仅仅是拖欠的工资本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工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会有管理人接管公司。工人要及时向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工资债权,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工资数额和工作年限。管理人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调查和审核,列出清单并公示。如果工人对清单记载有异议,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如果公司有能力在破产前支付工资和补偿金,却故意拖欠,工人还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还可以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工人加付赔偿金。 总之,法律为公司破产时工人工资的补偿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工人要及时关注公司破产进展,积极申报债权,必要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