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成立后,设立过程中的债务该如何承担?

我参与设立了一家公司,现在公司已经成立了。但在设立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债务,我不太清楚这些债务到底该由谁来承担,是公司承担,还是我们几个设立人承担,或者有其他的承担方式,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公司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承担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公司成功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相关规定,对于以发起人名义为设立公司而产生的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公司承担,也可以要求发起人承担。当公司承担债务后,若有证据证明发起人是为了自身利益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可以向发起人追偿。 举例来说,发起人甲在设立公司过程中,以自己的名义与供应商签订了一批办公用品的采购合同,供公司筹备使用。当公司成立后,供应商既可以找甲索要货款,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如果公司支付了货款,之后发现甲其实有部分办公用品是用于自己私人事务,公司就有权向甲追偿这部分费用。 其次,如果公司最终未能成立,那么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发起人偿还全部债务,发起人偿还后,可以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向其他发起人追偿;如果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则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出资比例也无法确定的,由各发起人平均分担责任。 比如,A、B、C三人发起设立公司,在设立过程中产生了债务,但公司最终没能成立。债权人可以要求A偿还全部债务,A偿还后,如果三人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且A出资占比为50%,B出资占比为30%,C出资占比为20%,那么A可以向B追偿30%的债务金额,向C追偿20%的债务金额。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