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迫人辞职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一段时间了,最近公司各种刁难我,明显是想让我主动辞职。我不想主动走,但又担心公司一直这样逼我。我想知道如果公司强迫我辞职,该怎么赔偿我,我能依据哪些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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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公司强迫员工辞职的情况时,员工需要了解自己应获得的赔偿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公司强迫员工辞职属于违法行为。在法律上,这涉及到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里提到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那么在实际情况中,如果遇到公司强迫辞职,员工要做好证据收集工作。比如公司以不合理的工作安排、降职降薪、威胁等方式逼迫员工辞职的相关证据,像聊天记录、书面通知、工作安排邮件等。 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明确指出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并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理。另外,员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公司强迫员工辞职是不合法的,员工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获得合理的赔偿。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员工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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