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了补偿金协议辞职后还有赔偿吗?

我和公司签了补偿金协议后就辞职了,现在有点担心除了协议里的补偿金,自己是不是还能得到其他赔偿。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想知道签了协议后辞职到底还能不能有额外的赔偿呢?
展开 view-more
  • #补偿协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签了补偿金协议辞职后是否还有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补偿金协议的性质。补偿金协议本质上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解除劳动关系时的经济补偿所达成的一种约定。它是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就好比两个人商量好一件事情并签订了合同。一旦双方签订了这份协议,并且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那么这份协议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补偿金协议通常是以书面形式呈现的,符合合同订立的形式要求。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意味着双方都需要遵守协议的约定。 如果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了补偿的金额、方式等内容,并且双方都已经履行完毕,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就不能再要求额外的赔偿了。因为这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相当于双方都认可了这个补偿方案。 然而,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劳动者仍然有可能获得额外赔偿。例如,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显失公平就是指协议的内容对一方明显不利,比如公司利用劳动者对法律的不了解,让劳动者签订了一份补偿金额远远低于法定标准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此时,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协议,然后重新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如果在签订协议时,公司存在欺诈、胁迫的行为,迫使劳动者签订了协议,劳动者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撤销协议并要求合理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签了补偿金协议辞职后是否还有赔偿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协议的具体情况、签订过程以及是否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等来综合判断。如果劳动者对自己的权益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法院寻求帮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