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后不想离职,等到退休有赔偿吗?

我之前受了工伤,现在恢复得还可以,我不想离职打算一直工作到退休。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等我退休的时候会不会有相应的赔偿,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后不想离职,等到退休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也就是说,对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即使不离职等到退休,之前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退休前有伤残津贴,退休后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若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还有补足。 而对于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不离职等到退休,就没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之前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退休前符合条件有伤残津贴,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不离职等到退休,就不会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过之前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工伤后不离职等到退休,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情况不同,并且主要赔偿集中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以及后续的养老保险待遇方面。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