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1年的工伤该如何赔偿?
我之前受了工伤,但当时没重视也没去申请赔偿。现在距离受伤已经超过1年了,我才意识到这可能影响到我的后续生活。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获得工伤赔偿,具体该怎么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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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伤赔偿是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保障。对于超过1年才处理的工伤赔偿问题,关键在于是否已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职工自己应该在1年内申请。一旦超过这个1年的期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是不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职工就完全丧失了获得赔偿的权利。 如果存在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特殊情形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若能证明存在这些特殊情况,仍有可能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途径,来争取获得工伤认定。 若最终无法认定为工伤,职工还可以尝试通过民事诉讼,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而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的损失和伤残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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