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三个月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心里有点不踏实,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该怎么赔偿我?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去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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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当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超过一定时间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有权获得相应赔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法第八十二条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结合您的情况,工作三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一个月是法律规定的合理签订期限,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而从第二个月起至第三个月,这两个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简单来讲,除了正常发放的工资外,用人单位还需额外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如果您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记录(银行流水、工资条等)、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收集好证据后,您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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