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变更股东后可以单方面辞退职工吗

我所在的公司最近变更了股东,现在公司想要辞退一些员工,我担心自己也在辞退名单里。想了解一下,公司变更股东后,真的能直接单方面辞退职工吗?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员工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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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变更股东后,原则上不可以随意单方面辞退职工。 首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公司股东的变化,本质上只是公司组织形式的一种变化,公司的法人资格依然存在,并不当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所以这不是公司可以单方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的合法理由。也就是说,仅仅因为股东变更就辞退员工,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不过,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辞退职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当出现以下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这里需要注意“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通常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比如自然条件变化、企业迁移、被兼并等导致原劳动合同履行条件不存在,但单纯股东变更一般不属于此类重大变化。 并且,如果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过错,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 总之,公司变更股东本身不能成为单方面辞退职工的理由,但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但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并承担相应责任。相关概念:(无过失性辞退:指劳动者本身无过错,但由于一些特定客观原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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