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股东能否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仅具有公司股东身份,和公司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自然也就谈不上解除劳动合同这回事。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比如一个人只是向公司投资,不参与公司日常工作,单纯作为股东,那就和公司没有劳动合同意义上的关系。 然而,如果股东被公司聘请担任了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协商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股东作为劳动者,和公司双方谈好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就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预告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如果股东要离职,按照这个规定提前通知公司,也能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在特定情形下单方解除。当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股东作为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情形时,也能和作为劳动者的股东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过失性辞退情形,或者出现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非过失性辞退情形时,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概念: 股东:向公司出资,对公司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 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通过沟通、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 法定解除: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