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多宅”情况下,宅基地超出的面积有补偿吗?


在“一户多宅”的情形下,宅基地超出的面积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户多宅”的概念。“一户多宅”指的是农村居民一户拥有两处及以上的宅基地。而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对于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国家有着严格的规定,一般实行“一户一宅”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接下来分析不同情况。如果“一户多宅”是合法产生的,比如通过合法继承房屋导致的“一户多宅”,这种情况下,虽然是“一户多宅”,但因为继承是被法律认可的行为,所以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所有者拥有合法的权益。在拆迁补偿时,对于房屋本身是会给予合理补偿的。至于超出面积的宅基地部分,有些地方会根据当地政策给予一定的补偿。因为房屋合法存在,其占用的超出面积的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相应的价值。 然而,如果“一户多宅”是违法的,例如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造住宅导致的多宅,或者通过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获得额外宅基地等情况。对于超出面积的宅基地,通常是不会给予补偿的。因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此外,不同地区对于“一户多宅”超出面积的补偿政策存在差异。有些地区会制定具体的标准,对超出面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偿;而有些地区可能只对符合规定面积的宅基地给予补偿。所以,当面临“一户多宅”宅基地超出面积补偿问题时,建议关注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也可以向当地的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等咨询了解具体情况。这样才能准确知晓自己是否能获得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