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需要赔偿多少钱?


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中,涉及到的赔偿问题是大家比较关注的。下面来详细说说赔偿的相关内容。首先要明确赔偿项目,这是计算赔偿金额的基础。一般来说,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丧葬费,它是用于办理死者丧葬事宜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也就是说,用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6,得出的就是丧葬费的数额。 第二是被扶养人生活费,这是对死者生前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的生活费用补偿。依据该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是死亡赔偿金,它是对死者近亲属因死者死亡导致的收入损失的赔偿。根据该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如果死者在死亡前经过了医疗救治,还会产生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这些费用也需要加害人进行赔偿。而且具体的赔偿金额并不是固定的,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死者的年龄、被扶养人的情况等。 在实际处理这类赔偿问题时,通常先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就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赔偿。要是协商不成,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