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去单位上班路上摔伤该找谁赔偿?

我今天去单位上班,在路上不小心摔伤了,现在浑身疼,也不知道该让谁来赔偿我的损失。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就想问问这种去上班路上摔伤的情况,到底应该找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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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班摔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去单位上班路上摔伤,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白工伤的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就是说,如果您上班路上的摔伤是因为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您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比如是被其他车辆碰撞导致摔倒受伤,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您可以找所在单位,通过工伤保险来获得相应赔偿。单位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然而,如果您只是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没有涉及到上述规定中的交通事故等情形,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也就不能从工伤保险途径获得赔偿。这种情况下,通常只能由您自己承担相应的损失。不过,如果是因为道路存在安全隐患,比如路面有大坑未设置警示标志等原因导致您摔伤,您可以找道路的管理维护部门,要求他们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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