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拖欠工资离职有什么补偿?
我所在的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我实在受不了了打算离职。我想知道,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离职的话,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呢?这些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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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公司拖欠工资而选择离职时,员工是可以获得一定补偿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经济补偿金是很重要的一项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公司没按时给你发工资,你选择离开,公司就得给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来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还可能需要加付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不过要拿到这个赔偿金,得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公司逾期还不支付才行。另外,在实际操作中,员工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来证明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以及自己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情况,以便在维护自己权益时能够更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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