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签订离婚协议有赔偿吗?
我现在怀孕了,和老公打算签离婚协议。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签离婚协议我能得到赔偿吗?是有什么规定会支持给我赔偿,还是就看双方协商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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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孕期签订离婚协议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损害赔偿这个概念。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也就是说,如果在孕期,一方存在上述这些法定过错情形,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是有权要求赔偿的。比如,丈夫在妻子孕期与他人同居,妻子就可以依据此条法律要求赔偿。 然而,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过错情形,是否给予赔偿就主要看双方的协商了。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自主约定赔偿事宜,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约定就是有效的。例如,双方可能基于照顾女方和胎儿的考虑,男方自愿给予女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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