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辞职跑路了会有赔偿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一直没和公司签合同。现在我不想干了,想直接辞职跑路。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得到赔偿啊?我挺需要这笔钱的,又怕这么做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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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这里涉及的法律概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义务,这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和你签合同,从你入职满一个月后的次月开始,到满一年之前,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但是,“辞职跑路”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不按照这个程序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没签合同你是有可能获得赔偿的,但你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直接“跑路”。你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要求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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