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还手被判故意伤害该怎么赔偿?


当被打还手后被判为故意伤害,涉及到的赔偿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虑。 首先,赔偿范围通常涵盖了民事赔偿的多个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简单来说,医疗费就是受害人因为受伤去医院看病、买药、住院等花的钱;护理费是在受害人需要人照顾时,照顾人员的费用;交通费是受害人因为就医等产生的交通费用;营养费是为了让受害人身体恢复而补充营养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受害人住院期间吃饭的费用补贴;误工费则是受害人因为受伤不能工作而少挣的钱。 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就是受害人因为残疾需要使用辅助工具,比如轮椅、假肢等的费用;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残疾导致的未来生活和工作受影响的一种补偿。若导致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是处理受害人后事的费用,死亡赔偿金则是对受害人亲属的一种经济补偿。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并不是对方要求多少就赔多少。医疗费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收入状况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双方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会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确定赔偿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