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赠送的东西可以要回来吗?
我之前无偿把自己的一台旧电脑送给了朋友,现在我自己又需要用电脑了,想把送出去的这台要回来。不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权利要回这无偿赠送出去的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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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无偿赠送通常指的是赠与行为,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就转移给受赠人了,赠与人就不能再随意要回。 不过,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形,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并要回赠送的东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通常是不可以随意撤销的。比如,向灾区捐赠物资并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赠与协议,这种情况下一般就不能再要回捐赠的物资。 回到您的问题,如果您只是单纯的无偿赠送电脑给朋友,没有上述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并且电脑已经交付给您的朋友,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您可能就不能随意要回这台电脑了。但是,您可以和您的朋友友好协商,看对方是否愿意把电脑还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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